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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日起互联网广告须标注"广告"字样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实施
更新时间:2016-09-06 10:34:13    来源:   点击:
  9月1日,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将正式实施。《办法》首次明确了付费搜索属于互联网广告,并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具有可识别性,标明“广告”二字。“躲猫猫”的隐性“鸡汤文”将受到监管。

  《办法》实施在即,记者调查发现,相较以往竞价排名广告满天飞,弹窗广告屡禁不止等乱象,目前,许多搜索引擎和客户端此类情况有所改善。不少自媒体对于《办法》的施行持乐观态度,认为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
  新规亮点  规定付费搜索属互联网广告
  不少人都曾有这样的体验:身体不舒服,在搜索引擎里输入症状,就会跳出很多医疗机构,稍不留神就会被付费排名的内容误导;浏览网页时,突然会弹出数则广告页面,有的找不到关闭按钮,有的点击关闭按钮却进入另一个链接……这些互联网广告陷阱让人防不胜防。
  据南宁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,即将实施的《办法》共包含29条规定,今后,互联网广告发布将不能再“任性”。
  对于此前争议较大的付费搜索排名,《办法》中进行了明确规定:付费搜索为互联网广告的一种类型,与其他形式的互联网广告一起接受监管。
  如何让消费者将广告与互联网上纷繁杂芜的信息区分开来?《办法》规定,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,显著标明“广告”字样,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。而利用互联网发布、发送广告,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。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,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,确保一键关闭。这也意味着,网络上的“牛皮癣”广告或将得到净化,网友可躲开弹窗广告的困扰。
  《办法》也明确了在互联网上发布医疗、药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、医疗器械、农药、兽药、保健食品广告等特殊商品或者服务广告,应当按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,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。
  此外,《办法》还强化了广告主的第一责任,如网络大V若在微博上发布广告,不能做“甩手掌柜”,必须尽到广告发布者的义务,如广告违法,网络大V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  记者调查  网络广告“躲猫猫”考验监管
  《办法》实施在即,8月30日,记者调查发现,相较以往竞价排名广告“独霸天下”,弹窗广告屡禁不止等现象,不少搜索引擎和客户端都已变得较为规范。例如,在某著名引擎上,搜索“床垫”关键字,排在前四的链接下,都标注了“广告”二字。在微信朋友圈里,以往投放广告时,标注的“推广”二字也悄然变成了“广告”。
  但在一些贴吧里,记者发现,科普帖、求助问答帖子里,仍有大量的广告网址。记者在搜索引擎中输入“哪种床垫好”的字样后,跳出的帖子里藏有大量床垫的广告网址链接,点击链接进入的帖子里会对某品牌床垫进行宣传推广,其中再次附上链接,点击后会进入该床垫销售活动的页面。相较搜索引擎付费排名的推广,这类广告的隐匿性更强。
  此外,在微信里,也有不少自媒体公众号发布了一些软性文章,广告属性模糊。例如,记者在某知名公众号里打开一篇影评文章,该文章绝大部分内容都在对电影的故事、镜头进行分析,直到文章末尾,插入了对某品牌汽车的介绍,并以契合文章中所评电影的主题,宣扬该品牌汽车品质好。
  那么,这样的文章是否属于互联网广告?是否需要标明是“广告”?南宁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周莉表示,这类软文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,如果文章只是单纯提及商品名称,没有广告主授权,未以宣传推广产品、服务为目的的内容,则不应认定为互联网广告;若通过互联网媒介,有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,确认后则属于广告范畴。不过,这之间的界限比较微妙,需要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才能确认。
  不过,周莉也坦言,尽管《办法》实施后,自媒体将纳入监管对象,但针对微信的监管仍有难度。无论是个人使用微信关注的公众号中,出现的广告是否有违规现象,还是朋友圈中刷爆屏的微商广告,因其私密性,监管部门较难监控到其中的内容。目前,南宁市工商局主要将南宁市4000多家本地网站纳入监管视线。
  业内看法  对规范运营的自媒体影响不大
  不少自媒体、网红借助隐晦的“花式”广告掘到了金。在《办法》实施之后,互联网广告所推广的广告必须标注“广告”二字,如此一来对他们是否会产生影响?
  南宁本地一家自媒体公众号的负责人甑妙告诉记者,目前,自媒体的广告多通过贴片和软文的形式进行推广,规范运作的自媒体,在广告发布前,已有一套自我审查机制。因此,《办法》的实施,对此类自媒体影响不大,还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,减小不规范从业者带来的冲击,是件好事。
  另一家自媒体公众号的负责人任磊同样持乐观态度。任磊认为,虽然《办法》要求在标题上标明“广告”二字,可能会影响阅读体验,但从另一方面看,这更有利于广告主精准辨识自己的用户,明知是广告仍会点击进去阅读的“粉丝”,对于品牌的忠诚度更高。他表示,目前,互联网广告利用简单粗暴的内容推广产品的时期即将过去,《办法》的施行,或将开辟“新广告时代”,自媒体只有做出更有趣、更符合用户体验的广告,才能吸引受众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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